原标题:浙江美大: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独立董事张美华女士任职已满六年,已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3日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
鉴于上述情况,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4月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俞春萍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俞春萍女士简历见附件),并同意俞春萍女士经股东会选举为独立董事后将同时担任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俞春萍女士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备案资料进行审查,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表决。本次董事补选完成后,公司董事人数为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占公司董事人数三分之一。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7日
附件: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俞春萍,女,1965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现任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目前,俞春萍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或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俞春萍女士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独立董事张美华女士任职已满六年,已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3日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
鉴于上述情况,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4月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俞春萍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俞春萍女士简历见附件),并同意俞春萍女士经股东会选举为独立董事后将同时担任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俞春萍女士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备案资料进行审查,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表决。本次董事补选完成后,公司董事人数为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占公司董事人数三分之一。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7日
附件: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俞春萍,女,1965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现任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目前,俞春萍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或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俞春萍女士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