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新材(603578):公司向控股子公司青岛伟胜提供借款

天资达人 券商风云 2026-05-24 4043 0
原标题:三星新材:关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青岛伟胜提供借款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578 证券简称:三星新材 公告编号:2026-036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青岛伟胜提供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控股子公司青岛伟胜电子塑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伟胜”)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的借款额度。借款利率参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受权公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协商确定为年利率3.5%。借款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3年。相应额度在借款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本次提供借款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一、提供借款事项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青岛伟胜的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拟以自有资金向青岛伟胜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的借款额度,借款利率参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受权公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协商确定为年利率3.5%。借款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年,相应额度在借款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二)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6年5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青岛伟胜提供借款的议案》,因青岛伟胜最近一期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三)本次提供借款的主要原因及考虑
本次主要为支持青岛伟胜的发展,解决其正常资金周转问题,降低融资成本,在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利用公司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向其提供借款,本次提供借款事项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提供借款对象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其他:______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主要财务指标 (万元) 指标 2025年12月31日 (经审计) 2026年3月31日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5,770.18 5,605.82
  负债总额 6,101.63 5,828.01
  净资产 -331.45 -222.18
  资产负债率 105.74 103.96
    2025年年度 (经审计) 2026年1-3月份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4,737.77 1,373.78
  净利润 91.81 109.27
(二)本次提供借款的对象青岛伟胜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60%,公司副董事长杨敏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杨阿永先生控制的德清辰德实业有限公司持有青岛伟胜40%股份,德清辰德实业有限公司本次未同比例提供借款。

(三)上一会计年度对其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提供给青岛伟胜借款0万元(本金),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提供给青岛伟胜的借款余额为970.5万元(本金),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三、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拟与青岛伟胜签订《借款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合同主体
甲方: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贷款人)
乙方:青岛伟胜电子塑胶有限公司(借款人)
(二)借款金额、期限、用途及利率
2.1借款金额:甲方同意根据乙方实际经营需要,向乙方提供人民币
5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仟万元)的借款额度,根据乙方实际需要分批次进行放款。

2.2借款期限: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三年,在期限内额度可滚动使用。

2.3借款用途:乙方所借款项用途为正常资金周转,生产和经营需要。

2.4借款利率:借款利率为固定利率3.5%(年利率),按借款实际占用天数进行计算。

(三)还款方式
乙方按照协议约定的借款利率,在还款之日一次性还本付息。

(四)违约责任
4.1乙方违反协议约定使用借款;或提供的证明、资料等文件存在虚假、违法的情况;或在协议履行期间出现重大不利情形,未书面通知甲方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乙方立即支付协议项下债务。

4.2乙方逾期归还协议项下债务的,应按照万分之三/每日的标准,就迟延履行之债务承担赔偿责任。

4.3乙方逾期履行债务累计超过二十天,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乙方立即清偿借款,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五)争议与解决
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提请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六)合同签署和生效
协议自甲乙双方盖章且甲方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提供借款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本次公司提供借款的对象青岛伟胜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管理和资金管理的风险控制。在提供借款的过程中,公司将会根据青岛伟胜的实际资金需求节奏,并在充分考虑资金风险的情况下,分批发放借款。在提供借款的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其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如发现或判断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或降低财务资助风险。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向控股子公司青岛伟胜提供借款,是为满足其日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将按实际使用资金金额及使用期限收取利息。公司对青岛伟胜具有有效控制,本次借款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向控股子公司青岛伟胜提供借款事项。

六、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7444.83万元(不含本次借款),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7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0元;公司未有逾期未收回金额。

特此公告。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3日